各部门、单位:
为加快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,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,确保按期完成各项资金支付任务,现就2023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按照“谁采购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。
二、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计划性,合理安排采购项目实施时间,凡属于年初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,最晚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采购活动。
三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,2023年已完成政府采购活动的项目,请务必与2023年10月31日前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履约验收、办理固定资产及支付资金工作。
温馨提示:
凡通过齐鲁云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、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,请将完整的验收、报销预约单直接送至办公楼103室,无须投递至自助投递机。
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中心
计划财务处
2023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