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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 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和部署,围绕创建创新性、国际化、有特色的世界高水平大学目标,坚持教学为中心、管理为基础、服务为根本、效率为关键的工作理念,注重创新工作思路、改进工作作风、夯实工作基础、提高工作实效,积极发挥职能作用,保障资产安全完整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促进学校事业发展。

        处室工作职责如下:
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负责制定学校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

2.负责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机制,维护资产管理信息系统,负责资产登记、清查、统计等工作,做好日常监督检查;

3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、处置等事项,办理有关报批、备案等手续;

4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调配工作,优化国有资产配置,推动国有资产共享、共用,开展绩效评价,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;

5.负责学校土地资源和公用房屋的产权界定、管理和监督,拟定公用房屋调配方案,开展公用房屋登记、产权申报、清查、基础信息库建设等工作;

6.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、危化品管理、废弃物处置和信息统计等实验室管理工作;

7.负责学校货物、服务及工程维修改造等项目的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;

8.负责组织学校货物类招标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;

9.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、质保验收、开放共享和绩效考核等工作;

10.负责学校分析测试中心的建设、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;

11.负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管理,制定学校产业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,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;

12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